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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SN 1672-2124 CN11-4975/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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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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尿崩症临床合理用药


1用药原则
1.1病因治疗:针对引起尿崩症基础疾病的治疗,以改善继发于此类疾病的尿崩症病情。
1.2激素替代治疗:轻度尿崩症患者仅需多饮水,若饮水量过多影响日常生活或长期多尿可能造成肾损害时,需要补充ADH制剂治疗。
1.3用药剂量应个体化:由于每个人对药物(反应性不一样,剂量应个体化,从小剂量开始,定期监测血钠,每日计算液体出入量,以保持适当的出入平衡,或调整药物的用量。 
1.4选药恰当  中枢性尿崩症,药物以ADH类似物替代治疗为首选;肾性尿崩症:可以选择噻嗪类利尿剂等。
2 用药方案
2.1 中枢性尿崩症
2.1.1  去氨加压素  
1、口服 剂量因人而异,应区分调整。一般初始剂量每次0.1mg,每日三次。再根据患者的疗效调整剂量。根据临床经验,每天的总量在0.2~1.2 mg之间。
2、静脉注射  成人1μg~4μg /次,1~2次/日;1岁以上儿童0.4μg~1μg /次,1~2次/日;1岁以下儿童0.2μg~0.4μg /次,1~2次/日。
2.1.2去氨加压素鼻吸入气雾剂   鼻喷雾剂:开始时10μg,睡前喷鼻,以后根据尿量每晚递增2.5μg,直至获得良好睡眠。若全天尿量仍较大,可于早晨再加10μg喷鼻,并根据尿量调整用量,直至获得满意疗效。维持用药,一日10-40μg,1次或分2-3次喷鼻。
2.1.3鞣酸加压素  1、鼻吸人:30~40mg/ 次。用特制小匙取出本品一小匙(每匙约30~40mg )倒在纸上,卷成纸卷,用左手压住左鼻孔,用右手将纸卷插在右鼻孔内,抬头轻轻将药粉吸入鼻腔内。作用消失后再继续吸入。2、注射:初次剂量0.1ml,以后逐渐递增至一次0.2~0.5ml,视病情而定,以一次注射能控制多尿症状3~6天为宜。ml后的(9单位)(12单位~30单位)去掉,因近年制剂为每瓶5 ml(100毫克),而不用加压素单位表示。
2.2 肾性尿崩症
2.2.1氢氯噻嗪  每次 25mg,每日1~2次
2.2.2氯磺丙脲  每日0.1-0.2g,一次服,每2-3日按需递增50mg,最大剂量0.5g。
2.2.3卡马西平  平均剂量一次200mg,一日2~3次;儿童剂量应减至与其年龄和体重比例相适。
2.2.13 用药提示
3.1去氨加压素
1、不良反应:头痛、恶心、胃痛、鼻出血等。
2、药物相互作用:(1)吲哚美辛会加重患者对本品的反应,但不会影响其反应持续时间。(2)一些可释放抗利尿激素的药物,如三环类抗抑郁药、氯丙嗪、卡马西平可增加抗利尿作用,并有引起体液潴留的危险。
3、禁用、慎用:有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及颅内压增高者慎用。 婴儿及老年患者慎用。
4、药物过量出现的症状及处理:过量会增加水潴留和低钠的危险,除停药外,应限制饮水;对有症状病人可根据症状输入等渗或高渗氯化钠液。
3.2去氨加压素鼻吸入气雾剂
1、不良反应:可引起变异性鼻炎、气喘、肺泡炎。
2﹑禁用﹑慎用:呼吸道和副鼻窦疾患、哮喘患者禁用。 
3﹑药物体内过程及动力学参数:皮下注射的生物利用度约为静脉注射生物利用度的85%,按体重0.3µg/kg 给药的最大血药浓度在给药后约60分钟达到峰值,平均值约为 600pg/ml,血浆半衰期 3~4 小时,止血效果取决于血浆中 VIII:C 的半衰期,约 8~12 小时。去氧加压素能使因尿毒症、肝硬化、先天性或药源性血小板功能不良等患者,以及未知病因的出血时间过长患者的出血时缩短或政党化,IIB 型血管性血友病患者身上的VIII 因子异常,使用去氧加压素可引致血小板发生凝聚或血小板减少症。使用城乡差别氨加压素可避免因使用VIII 因子浓缩物而导致爱滋病病毒或肝炎病毒传染的危险。
4、其他:吸入时应注意避免打喷嚏,以保证疗效;亦不应吸入过猛、过多、过深,否则可引起咽喉发紧、气短、气闷、胸痛、咳嗽,甚至腹胀痛。
3.3 鞣酸加压素
1、不良反应:吸入剂可引起变异性鼻炎、气喘、肺泡炎;注射剂可引起恶心、皮疹等。剂量过大可发生水中毒及突发性严重多尿,少数病例发生严重过敏皮疹、注射部位硬结。
2、药物相互作用:如与氯磺丙腮、卡马西平合用能增强本品效应, 应予注意
2、禁用﹑慎用:呼吸道和副鼻窦疾患、哮喘、高血压、冠状动脉疾病、动脉硬化、心力衰竭患者及孕妇禁用。
3、其他:(1)吸入时应注意避免打喷嚏,以保证疗效;亦不应吸入过猛、过多、过深,否则可引起咽喉发紧、气短、气闷、胸痛、咳嗽,甚至腹胀痛。(2)注射剂必须注射在肌肉内。(3)上次注射的作用过后才可下一次给药。(4)用药期间避免过量饮水。
3.4氢氯噻嗪
1、不良反应
(1)水、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。低钾血症较易发生与噻嗪类利尿药排钾作用有关,长期缺钾可损伤肾小管,严重失钾可引起肾小管上皮的空泡变化,以及引起严重快速性心率失常等异位心率。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、低钾性碱中毒,噻嗪类特别是氢氯噻嗪常明显增加氯化物的排泄。此外低钠血症亦不罕见,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加重肾损害。脱水造成血容量和肾血流量减少亦可引起肾小球虑过率降低。上述水、电解质紊乱的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、烦渴、肌肉痉挛、恶心、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等。(2)高糖血症。本药可使糖耐量降低,血糖升高,此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。(3)高尿酸血症。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,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。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,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。(4)过敏反应,如皮疹、荨麻疹等,但较为少见。(5)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。(6)其他,如胆囊炎、胰腺炎、性功能减退、光敏感、色觉障碍等,但较罕见。
2、药物相互作用: 
(1)肾上腺皮质激素、促肾上腺皮质激素、雌激素、两性霉素B(静脉用药),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,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,尤其是低钾血症。(2)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,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,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。(3)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,利尿作用减弱。(4)考来烯胺(消胆胺)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,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。(5)与多巴胺合用,利尿作用加强。(6)与降压药合用时,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。(7)与抗痛风药合用时,后者应调整剂量。(8)使抗凝药作用减弱,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,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,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,合成凝血因子增多。(9)降低降糖药的作用。(10)洋地黄类药物、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,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。(11)与锂制剂合用,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,增加锂的肾毒性。(12)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,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,疗效下降。(13)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,与血钾下降有关。(14)与碳酸氢钠合用,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。
3、禁用、慎用: 磺胺类药物、呋塞米、布美他尼、碳酸酐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。下列情况慎用:(1)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,因本类药效果差,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,毒性增加;(2)糖尿病;(3)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;(4)严重肝功能损害者,水、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;(5)高钙血症;(6)低钠血症;(7)红斑狼疮,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;(8)胰腺炎;(9)交感神经切除者(降压作用加强);(10)有黄疸的婴儿。
4、药物过量出现的症状及处理
应尽早洗胃,给予支持、对症处理,并密切随访血压、电解质和肾功能。
5、药物体内过程及药物动力学参数
口服吸收迅速但不完全,进食能增加吸收量,可能与药物在小肠的滞留时间延长有关。本药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,另部分进入红细胞内。口服2小时起作用,达峰时间为4小时,作用持续时间为6~ 12小时。T12为15小时,肾功能受损者延长。本药吸收后消除相开始阶段血药浓度下降较快,以后血药浓度下降明显减慢,可能是由于后阶段药物进入红细胞内有关。主要以原形由尿排泄。
6、其他
(1)对诊断的干扰:可致糖耐量降低、血糖、尿糖、血胆红素、血钙、血尿酸、血胆固醇、甘油三酯、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,血镁、钾、钠及尿钙降低。(2)随访检查:血电解质、血糖、血尿酸、血肌酶,尿素氮、血压。(3)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,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,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。(4)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,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。
3.5 氯磺丙脲
1、不良反应: 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; 较少见的有皮疹;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、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(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)、血小板减少症(表现为出血紫癜)等。 可引起水钠潴留、低血钠症。
2、药物相互作用:(1)与酒精同服时,可以引起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、面部潮红和低血糖
(2) 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,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,而且可掩盖低血糖的症状,如脉率增快血压升高;小量用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阿替洛尔(atenolol)和美托洛尔(metoprolol)造成此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小。(3)  氯霉素胍乙啶胰岛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保泰松、羟保泰松、丙磺舒水杨酸盐磺胺类与本品同时用,可加强降血糖作用。(4)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、甲状腺素可增加血糖水平,与本类药同用时,可能需增加本类药的用量。(5) 香豆素类抗凝剂与本类药同用时,最初彼此血浆浓度皆升高,但以后彼此血浆浓度皆减少,故需要调整两者的用量。
3、禁用:Ⅰ型糖尿病人;Ⅱ型糖尿病人伴有症酸中毒昏迷、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;肝、肾功能不全心衰患者;对磺胺药过敏者;白细胞减少的病人
3.6 卡马西平
1、不良反应:(1)常见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反应,表现为视力模糊、复视、眼球震颤。(2)少见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、Stevens-Johnson综合征、儿童行为障碍、严重腹泻、稀释性低钠血症或水中毒、红斑狼疮样综合征,应停药。(3)罕见不良反应有腺体瘤或淋巴腺瘤、粒细胞减少、骨髓抑制、心血管影响(包括心律失常、房室传导阻滞等)、中枢神经毒性反应、过敏性肝炎、低血钙症等,应停药。
2、药物相互作用:(1)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,肝脏中毒的危险增加,后者的疗效则降低。(2)与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合用时,抗凝药的血药浓度降低,t1/2缩短,抗凝效应减弱。(3)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,出现骨质疏松的危险性增加,应停药。(4)与氯磺丙脲、氯贝丁酯、去氨加压素、赖氨加压素、垂体后叶素、加压素等合用,可加强利尿作用,需减量。(5)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、环孢菌素、洋地黄类(可能地高辛除外)、雌激素、左旋甲状腺或奎尼丁合用时疗效减低,用量应作调整。(6)红霉素与醋竹霉素以及右丙氧芬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,引起后者血药浓度的升高,出现毒性反应。(7)氟哌啶醇、洛沙平、马普替林、噻吨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增强卡马西平对中枢神经的抑制,降低抗惊厥药的疗效。(8)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,可引起高热或(和)高血压危象、严重惊厥甚至死亡,两药应用至少间隔14日。当卡马西平用作惊厥剂时,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可以改变癫痫发作的类型。(9)与丙戊酸钠合用增加卡马西平代谢活性物的血浆浓度,出现过量征兆和降低丙戊酸钠的血药浓度。(10)与5-羟色胺类抗抑郁药合用可减少卡马西平的用量。(11)与强力霉素合用,后者的血药浓度可能降低,必要时需要调整用量。(12)锂可以降低卡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。(13)卡马西平可以降低诺米芬辛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。(14)与氢氯噻嗪、呋塞米等合用可引起低钠血症。(15)卡马西平对非极化肌肉松弛剂有拮抗作用。
3、禁用、慎用:乙醇中毒者、心脏损害者、冠状动脉病、糖尿病、青光眼、对其他药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应史的患者、尿潴留者慎用。对本品或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,有心脏房室传导阻滞,血小板血常规及血清铁严重异常,骨髓抑制等病史者,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禁用。
4、其他:(1)卡马西平饭后立即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反应。(2)对诊断的干扰:可使血尿素氮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、碱性磷酸酶、血清胆红素、尿糖、尿蛋白含量测试值升高,甲状腺功能试验值降低,血钙浓度降低。(3)用药期间注意随访检查全血细胞计数、尿常规、肝肾功能、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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